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河南省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政办〔2018〕33号)
发布时间:2018/6/8 17:38:45 来源:区农林局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5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47号)。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各级河长是所负责河流清洁百日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掌握河流存在问题,组织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河长办要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做好整体推进工作;各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要积极发挥协助职能,协助河长做好负责河流存在问题整改的组织、联络、督导工作,推进全河流清洁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二、全面开展排查工作。要全面开展河道垃圾、杂物、违建及水面漂浮物排查工作,做到不遗一地,不漏一处。按照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级责任河长、垃圾位置、数量、类型、照片等,报同级河长及对口协助单位开展治理。各办事处5月30日将工作台账、本级工作方案报河长办。

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河流清洁行动过程中,河长办要组织水利、环保、住建等部门,通过采取明查暗访、实地调研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河流清洁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各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要抓好负责河流的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各办事处也要加强对下一级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河流清洁工作任务。

四、加强信息归档报送工作。要加强河流清洁行动信息的整理归档工作,包括台账、方案、会议、进展、督导、成效等。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旬报制度,于每旬末将进展情况报河长办。

五、推进建立河流管护长效机制。办事处在加强河长巡河的同时,要研究建立巡河员制度、河道保洁制度、群众举报受理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河道治理保护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为我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河流清洁

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   

作者: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