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一、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各级河长是所负责河流清洁百日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掌握河流存在问题,组织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河长办要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做好整体推进工作;各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要积极发挥协助职能,协助河长做好负责河流存在问题整改的组织、联络、督导工作,推进全区河流清洁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二、全面开展排查工作。要全面开展河道垃圾、杂物、违建及水面漂浮物排查工作,做到不遗一地,不漏一处。按照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级责任河长、垃圾位置、数量、类型、照片等,报同级河长及对口协助单位开展治理。各办事处于
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河流清洁行动过程中,区河长办要组织水利、环保、住建等部门,通过采取明查暗访、实地调研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河流清洁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区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要抓好负责河流的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各办事处也要加强对下一级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河流清洁工作任务。
四、加强信息归档报送工作。要加强河流清洁行动信息的整理归档工作,包括台账、方案、会议、进展、督导、成效等。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旬报制度,于每旬末将进展情况报区河长办。
五、推进建立河流管护长效机制。各办事处在加强河长巡河的同时,要研究建立巡河员制度、河道保洁制度、群众举报受理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河道治理保护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河流清洁
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区农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