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中政办〔2019〕17号)
发布时间:2019/5/6 10:03:27 来源:区政府办

中政办〔2019〕17号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

“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区土地资源管理,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彻底纠正全区各类土地违法问题,圆满完成2018年度卫片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开展土地违法中整治“百通知(焦政办明电201933号),并结合我实际,现制定中站区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并与落实《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站区“双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中区办〔2018〕16号)精神相结合保障社会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持续保持整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高压态势。通过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认真查处整改,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纠正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进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范围内容

按照济南督察局和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整治范围为七个方面:

(一)2018年度地籍变更调查认定的违法用地;

(二)2018年度全市资源审计发现的违法用地;

(三)2018年度设施农用地清理发现的违法用地;

(四)2018年度全天候遥感监测发现的违法用地;

(五)2018年度“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发现的违法用地;

(六)近年来列入政府承诺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

(七)其他日常执法发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

三、整治标准

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方式为拆除复耕或完善手续。

(一)国家、省和市级重点工程,以及产业集聚区违法用地行为,符合用地条件的,尽快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二)2018年度建设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或者违法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法拆除整改;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含农村宅基地)和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设施农用地,必须依法拆除复耕;

(三)列入政府承诺整改的违法用地(2017年度卫片、不实耕地、全天候遥感监测违法用地等),必须在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结束前,全部兑现承诺。

四、方法步骤

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由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7月10日,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土地违法整治百日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实。中站国土分局、区人社局、中站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站区税务局、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及中站公安分局、中站法院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动员部署自查阶段(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5) 

4月份,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并下发文件。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办事处要抓紧结合有关部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对本辖区内的集中整治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迅速组织开展对方案明确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和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4月25—2019年6月31日)

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整治内容、时间、标准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整治任务。4月17日市卫片领导小组在《焦作日报》曝光第一批占用基本农田图斑,务必在4底完成整改;市定2018年度全天候遥感监测和2018年度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和政府承诺整改(详见附表),要在5月31日前全面整改到位;市定其他整改任务(详见附表),要在7月10前全面整改到位。各办事处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报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有关部门的查处工作要对人对事处理到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管任何原因,都要在“百日行动”结束前全部落实复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0日)

2019年6月25日后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办事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实施约谈问责;在此之,各办事处要先行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集中整治情况进行预验收,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7月1日前,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辖区检查验收工作,将全区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检查验收迎检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是规范用地秩序,保护耕地红线,全面完成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谋划,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真正硬起手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坚决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偏轻偏软的倾向,确保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凡整改不力、效果不佳、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违法规划用地严重的地方,要严肃问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各办事处要在主要路段、醒目位置至少悬挂10条以上标语,对于重点村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始终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同时,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打击违法违规用地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及时处理一批典型的、影响恶劣的违法用地,特别是对不主动纠正违法“暴力抗法”等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氛围。要通过灵活多样、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严格土地管理,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发布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请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积极主动,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附件:1.2018年度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情况统计表

2.2018年度审计发现的违法用地统计表

3.2018年度设施农用地清理发现违法用地情况统计表

4.2018年度全天候遥感监测违法用地情况统计表

5.全市“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违法用地统计

6.近年来列入政府承诺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任务清单

 

2019年4月17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