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中政办〔2019〕28号)
发布时间:2019/5/30 10:24:35 来源:区政府办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近年国务院、省、市层面相继出台了关于困难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关于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焦人社2019〕120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决定由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各办事处协同配合,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部投保”的原则,全力做好我区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具体分工事项如下:

1.区扶贫办负责向区医保局提供本季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增和减少人员名单,只有残疾证号的残疾人员要在名单备注其身份证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7号,将名单纸质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区医保局邮箱

2.区民政局:负责向区医保局提供本季度低保人员、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新增和减少人员名单因人员信息错误无法参保的,要认真核实并修改信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7号,将名单纸质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区医保局邮箱

3.区医保局负责将区扶贫办、区民政局提供的困难群众名单,认真汇总,筛查剔除,提供给各办事处。同时,和市医保局积极沟通对接,及时上报我区工作进展情况。

4.各办事处负责入户调查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对排查出来的未参保困难群众,各办事处负责解决,保证本辖区困难群众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次月2号,分别将困难群众参保情况调查表本季度补参困难群众的参保情况调查表纸质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区医保局邮箱。

5.其它事项:区民政局、扶贫办、各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和区医保局沟通对接区医保局联系人刘棉庞云联系电话:8766557,电子邮箱:zzqsbj@sina.com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