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站区“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政办〔2019〕27号)
发布时间:2019/6/6 10:21:48 来源:区政府办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站区“四好农村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中站区“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31日

 

 

 

中站区“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焦作市“四好农村路”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焦作市推行“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任务,以推动落实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建立和实行路长制,为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考核有力”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焦作市推行“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区级政府、办事处、村委会的管养责任。

通过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度,落实级政府主体责任,形成公共财政预算投入,交通部门主导、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制度,全面落实、村建管养运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全区涉农办事处100%设置农村公路专管员。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工作目标,农村公路通行环境实现“一眼净,全域净”,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组织形式
   (一)分级设立路长。按照《焦作市推行“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村设立级路长。

  区总路长:王保新(区政府副区长)

许衡办事处路长:李爱国(办事处副主任);

府城办事处路长:吴  炎(办事处副主任)

龙翔办事处路长:秦晓涛(办事处副主任)

各建制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成立路长制办公室。中站人民政府路长制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晨亮兼任。

成员:张海军(区发改委主任)

邬月红(区财政局局长)

常东明(中站公安分局副局长)

侯善民(中站国土分局副局长)

朱海飞(区环保局局长)

韩松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各办事处相应设置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主任兼任,成员由分管发改、财政、公安、国土、环保、林业等相关业务和分管农村工作的同志担任成员。

(三)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各办事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置1-3名乡村道路专管员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职责

1.总路长:总路长为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路域环境治理及公路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推行本辖区内路长制的督导、调度、考核职责,定期召开路长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2.办事处路长:办事处路长为辖区内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路长会议。
    3.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4.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在办事处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道路通行隐患排査和安全管理,协助进行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路长制办公室职责

    1.中站区路长制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区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落实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统筹确定辖区内相关办事处乡村道路专管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中站区路长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协调组织交通、公安、国土、环保、安监、农业、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各办事处路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召开办事处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负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乡村道路专管员,并对乡村道路专管员进行考核;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解决县道管养问题。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国省干道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的有序衔接,确保规划、计划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多方筹措资金,通过财政投入、使用一般债券、优化资源配置、土地出让收益、公路冠名权出让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安全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推进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推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有路政员、办事处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保护路产路权。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统一规划、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注重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结合山区和平原特点,探索以路育树、以树养路模式,弥补养护经费不足。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切实增强养护人员责任,提高养护成效。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行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抢修保通。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配合上级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路长主导、部门联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制管理机制。办事处路长要适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负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建档立卡。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绿化苗木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路长,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建立、村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全面公开公示。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或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考核奖惩。区政府将采取定期、不定期和明查暗访的形式,督导巡查路长制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五)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为路长制推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