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区政协对办理工作的要求,现将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做好办理工作是落实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关心关注办理工作,经常了解办理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办理人员按时办理和反馈。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研究办理。对于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各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二、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采纳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究实效上,努力在问题的解决率、满意率上下功夫。凡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能够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明原因,取得代表和委员们的理解。在建议、提案办结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答复中承诺的事项逐项全面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办结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答复意见的落实。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各单位原则上要在6月20日前办理完毕并按要求行文答复(附件1和附件2)代表和委员。在征求代表或委员反馈意见后,承办单位要于6月30日前,将承办的建议、提案列表统计(附件3和附件4),并按要求将附有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卡(附件5)的答复件一式两份分别报区政府办和区人大办或政协办各一份,同时向区政府办书面报告办理工作完成情况。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区人大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和区政府办公室分别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长1个月办结。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办将不定期通报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无故延误办理期限或办理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并根据办结日期和办理质量,划出格次,为年度目标考核提供依据。
四、规范答复文件格式,准确标注办理结果,严肃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
(一)办理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出办理结果(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
(二)各承办单位给代表、委员的答复要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反馈后的“征询意见卡”由代表、委员本人签名或加盖印章,承办单位不得代签。代表和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承办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的,要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三)复文抄送区人大选工委或区政协提案委1份、区政府办公室1份。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5.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中站区×××局(委、办)文件
××字〔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 ”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抄送:区人大选工委(1份),区政府办公室(1份)。
注:1.人大代表建议用此格式,若是议案改作建议办理的,将标题中“建议”2字改为“议案”即可;2.几个单位的会办件,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局(委、办)共同研究”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中站区×××局(委、办)文件
××字〔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区政府办公室1份。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审签人:
总件数: 办结件数: 未办结件数:
序号 |
建议编号 |
建议标题 |
办结(时间) |
未办结 (拟办结时间)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注:此表须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6月3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审签人:
总件数: 办结件数: 未办结件数:
序号 |
提案编号 |
提案标题 |
办结(时间) |
未办结 (拟办结时间)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注:此表须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6月3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建议编号 |
|
提案编号 |
|
满 意 程 度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承办 单位 |
|
|
|
| |||
意见 |
代表(委员)签名: | ||||||
备注 |
1. 请承办单位将本表与给代表、委员的答复一起送达。 2. 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钩。 3. 具体意见填写在“意见”栏中。 4. 如果承办单位没有代表、委员联系方式可以联系区人大办公室(2946521)、区政协办公室(8765028) |
作者:区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