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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区直部门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党政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情况,区政府决定取消6项、调整2项、保留18项(含新增4项)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区政府决定取消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项目录
2.区政府决定调整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项目录
3.区政府决定保留(含新增)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区政府决定取消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涉及的行政 审批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依据 |
处理决定 |
1 |
区发展改革委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
取消 |
2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报告编制 |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
取消 | ||
3 |
区生态环境局 |
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编制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8年第48号发布,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第7号修改)第二十六条 |
取消。不需提供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
4 |
污染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报告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 |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排污单位调整后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焦环保〔2017〕278号);《焦作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排污单位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焦环委〔2018〕2号) |
取消。自动监控设施由企业自主验收,不需委托中介机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由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企业验收合格后,按属地备案 | |
5 |
区卫生健康委 |
水源水的水质检验报告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焦“放管服”组办〔2020〕7号) |
取消 |
6 |
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
医师、护士执业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7年第13号)第十二条;《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 |
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健康体检证明,改为本人承诺 |
附件2
区政府决定调整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涉及的行政 审批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调整依据 |
处理决定 |
1 |
区发展改革委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三条;《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7号)第十条;《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第十九条 |
仍需申请人提供项目建议书,但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 |
区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 编制 |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仍需申请人提供项目环评报告,但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附件3
区政府决定保留(含新增)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1 |
区发展改革委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工改) |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七条;《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和规范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627号)附件2第4条 |
新增 |
2 |
区文化广电 和旅游局 (文物局) |
考古勘探工作报告 |
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0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保发〔2006〕42号)第一部分(三)、(四)、(五) |
保留 |
3 |
考古发掘工作报告 |
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 |
保留 | ||
4 |
区民政局 |
财务审计报告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6年第59号)第六条 |
新增 |
社会团体慈善组织认定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认定 | |||||
5 |
区民政局 |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 |
保留 |
社会团体活动资金变更登记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 |||||
6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2019年第50号)第七条 |
保留 |
7 |
区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6年第8号修正)第十二条 |
保留 |
8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放射治疗、核医学、CT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6年第8号修正)第十三条 |
保留 | |
9 |
区卫生健康委 |
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治疗、核医学、CT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6年第8号修正)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
保留 |
10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6年第8号修正)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
保留 | ||
11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6年第8号修正)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
保留 | ||
12 |
区卫生健康委 |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明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建部、卫计委令2016年第31号)第十一条 |
保留 |
13 |
出厂水合格监测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建部、卫计委令2016年第31号)第六条;《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年第156号)第十条、十一条 |
新增 | ||
14 |
管网末梢水合格监测报告 |
新增 | |||
15 |
区应急管理局 |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77号修正)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 |
保留 |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简易程序)—适用于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77号修正)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 | ||||
16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77号修正)第十条、第十二条 |
保留 | |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简易程序)—适用于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77号修正)第十条、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年第45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79号修正)第十五条 | ||||
17 |
区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
保留 |
18 |
区司法局 |
公证员执业前任职培训合格证明 |
公证员执业审核(一般任职)(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县级考核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司发通〔2010〕6号)第十二条 |
保留 |
公证员执业审核(考核任职)(县级考核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司发通〔2010〕6号)第十二条 |
作者:外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