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2015年工伤保险情况
发布时间:2015-12-27 15:57:39
来源:区人社局
1、参保缴费在中站区,业务手续及流程同职工医疗一样,待遇的申报及领取在市医保中心。
2、工伤保险费率严格按照焦人社【2015】175号文件确定,根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划分风险等级,焦作市现行费率为0.2%、0.4%、0.7%、0.9%、1.1%、1.3%、1.6%、1.9%。
3、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工资高于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4、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截止11月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84万元。
| 作者: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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