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人员的接收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3:34 来源:市政府
  一、承办单位及负责人
  焦作市福利院
  单位负责人:宋鹏燕(院长) 联系电话:3685618
  二、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
  2、社区证明
  3、派出所证明
  4、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三、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无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五、服务承诺时限:即办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