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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人员的接收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3:34
来源:市政府
一、承办单位及负责人
焦作市福利院
单位负责人:宋鹏燕(院长) 联系电话:3685618
二、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
2、社区证明
3、派出所证明
4、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三、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无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五、服务承诺时限:即办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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