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3:17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1998年7月24日公通字[1998]56号)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实行就近办理,由各辖区派出所承办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主管局长
  科室负责人: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具体承办人: 各辖区派出所户籍内勤及分局户籍内勤
  四、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照片;
  3、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五、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六、办理程序
  附:流程图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豫财综字(1995)第83号、豫价费字(1995)第206号
  八、服务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