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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3:45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第39条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科室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地址:丰收路中段169号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考试合格人员凭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或由考试机构统一向发证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五、办理程序
附:流程图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豫价市字[1992]088号
七、服务承诺时限
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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