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3:45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第17条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科室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地址:丰收路中段169号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施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
  2、设备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等设备出厂技术资料;
  3、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
  4、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5、必要时改造项目应提供由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设计审查报告。
  锅炉的安装应提供锅炉房位置简图;
  6、特种设备的修理改造应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施工项目所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五、办理程序
  附:流程图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服务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一般情况下当场完成,特殊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完成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