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3:41 来源:市政府
  一、办理机构
  中站工商分局
  联系电话:2947864
  二、受理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三、材料明细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