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4:09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焦作市建设委员会行政事项服务科
办公地址: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委窗口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建筑工程,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材料;
4、依法确定施工企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5、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图审批许可证;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的证明材料,并依法办理了委托监理,提供监理合同、监理细则及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焦作市建设委员会行政事项服务科
办公地址: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委窗口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建筑工程,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材料;
4、依法确定施工企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5、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图审批许可证;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的证明材料,并依法办理了委托监理,提供监理合同、监理细则及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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