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抗震设防设计规范核准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4:09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暂行规范〉的通知》(89)建抗字第586号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焦作市建设委员会行政事项服务科
  办公地址: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委窗口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报告。
  四、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