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4:12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
  2、《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二、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
  2.规划部门的同意改动意见;
  3.改动后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安全等相关规定;
  4.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等资料。
  三、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