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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4:12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
2、《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二、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
2.规划部门的同意改动意见;
3.改动后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安全等相关规定;
4.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等资料。
三、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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