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4:19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科
办公地址:焦作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临时用地合同;
(4)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支付证明;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城市规划区内提供);
(6)临时用地范围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7)土地利用分幅现状图;
(8)土地分局出具踏勘报告、审查意见(与土地利用分幅现状图对照,以及分幅现状图的变更日期)。
四、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科
办公地址:焦作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临时用地合同;
(4)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支付证明;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城市规划区内提供);
(6)临时用地范围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7)土地利用分幅现状图;
(8)土地分局出具踏勘报告、审查意见(与土地利用分幅现状图对照,以及分幅现状图的变更日期)。
四、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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