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4:19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3、《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01年10月22日);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6、《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2007年162号)
二、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图;
4、勘测定界图;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6、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划拨宗地平面界限图;
三、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1、规划局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
2、市发改委审批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1、《土地管理法》;
2、《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3、《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01年10月22日);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6、《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2007年162号)
二、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图;
4、勘测定界图;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6、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划拨宗地平面界限图;
三、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1、规划局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
2、市发改委审批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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