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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项目审核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4:22
来源:市政府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二、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行政相对人请示文件;
2、按规定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行政相对人按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4、《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等;
5、发行人及其担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各所进行审计
三、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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