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7-03-18 21:54:02
来源:区旅游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区旅游行业执行和实施各项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
(二)研究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
(三)指导全区旅游工作。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旅游局政务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旅游局各项制度,负责起草公文、文秘等材料的处理,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办公用品的管理及其单位内部的其它事务;提供会计资料,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2、景区科
指导、监督全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审批;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点)项目的审核工作。
3、行管科
负责全区饭店、旅行社、旅游定点单位的审批,并对审核、审批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组织、参与全区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区旅游行业执行和实施各项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
(二)研究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
(三)指导全区旅游工作。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旅游局政务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旅游局各项制度,负责起草公文、文秘等材料的处理,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办公用品的管理及其单位内部的其它事务;提供会计资料,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2、景区科
指导、监督全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审批;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点)项目的审核工作。
3、行管科
负责全区饭店、旅行社、旅游定点单位的审批,并对审核、审批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组织、参与全区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
地址: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
电话:2958366
| 作者:佚名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