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备案
发布时间:2022-11-03 02:26:21
来源:区人社局
| 办理主体 | 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审批最终 | 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决定机关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办理对象 | 中站区区域内的企业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 |
| 办理条件 | 无 |
| 提交材料 | 1、企业所有制性质; 2、企业职工人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会法人证明材料; 5、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6、职工一方代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7、协商情况及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记录; 8、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9、集体合同条款说明。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法定期限 | 15 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3 个工作日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 -办结 |
| 证照或批准文件 | 不出证 |
| 办公地点 | 办公地点 中站区政府二楼劳动监察办公室。乘坐21、27.31.38路公交车即到 |
| 受理地点 | 受理地点 中站区政府二楼劳动监察办公室。乘坐21、27.31.38路公交车即到 |
| 领证地点 | 领证地点 中站区政府二楼劳动监察办公室。乘坐21、27.31.38路公交车即到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2958033 |
| 监督电话 | 监督电话 2958036、8766989 |
| 作者: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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