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
发布时间:2022-11-03 02:26:21 来源:区工信局

办理主体

中站区工信局

审批最终

决定机关

中站区工信局

事项类型

服务类

办理对象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施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办理依据

焦工信【201019

办理条件

达到要求的单位,方可进行审批

提交材料

1、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审批表。

2、施工工程的政府及相关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3、工程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及概况,施工作业单位的简要情况(包括施工作业的开工和完工时间)及资质证明。

4、保障电力设施安全采取措施。

5、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及相关供电企业的意见;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签定的作业安全协议。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收费依据和

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0

承诺期限

5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

2、收到相关材料后,委托供电部门现场勘察,提出意见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反馈申请单位。

证照或批准文件

办公地点

受理地点

领证地点

新园路王封老烧碱厂院内二楼 乘坐8路车到王封老烧碱下车

非领证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2946988

2946988

表格下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审批表

作者:区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