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审批
发布时间:2022-11-03 02:26:21
来源: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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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
中站区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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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最终 决定机关 |
河南省国防科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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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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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辖区内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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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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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达到安全要求的单位,方可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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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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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 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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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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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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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提交申请 2、收到相关材料后,到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符合条件盖章,报送上级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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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或批准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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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受理地点 领证地点 |
新园路王封老烧碱厂院内二楼 乘坐8路车到王封老烧碱下车 非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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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2946988 2946988 |
表格下载:河南民爆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表
| 作者:区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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