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发布时间:2022-11-03 02:26:25 来源:区农林水利局

办理主体

中站区农林水利局

审批最终

中站区农林水利局

事项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事项类型

审批管理类

是否出证办结及证照、批准文件名

是,所出证照为《兽药经营许可证》

办理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河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河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

办理对象

申请领取《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一)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四)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方位示意图及内部平面布局图;

(五)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六)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七)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河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情况的自查报告;

(八)《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不需提供)。

(九)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仅新开办企业提供);

(十)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向中站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提出申请→审核机关受理审查→县级畜牧部门现场实地考查,初审通过→报焦作市畜牧局审批,焦作市畜牧局派审验小组对现场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售后服务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根据考查结果决定是否审批→对审核通过的反馈给县级畜牧部门,由县级畜牧部门出文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上办理流程

不进行网上办理

办公地点

中站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 解放西路中站段5号,乘坐21路、27路、38路公交车到中站区政府下车

受理地点

中站区政府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

联系电话

0391-2952686 13703895338

监督电话

0391-3992939

表格下载: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作者:区农林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