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
发布时间:2022-11-03 02:26:25
来源:区发改委
| 办理主体 | 中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 | 中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 办理对象 | 中站区行政区域内申报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行政相对人。 |
| 办理依据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 |
| 办理条件 | 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合法并具备相关资质;行政相对人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
| 提交材料 | 1.书面申请(河南省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备案申报表)。 2.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 3.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4.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5.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法定期限 | 7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 办理流程 | 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受理——审查后提出审批意见——报首席代表审批——发改委办理审批手续——发改委将审批决定回复行政相对人并存档 |
| 证照或批准文件 | 否 |
| 办公地点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
| 受理地点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
| 领证地点 |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1-2959201 |
| 监督电话 | 0391-2959205 |
表格下载:河南省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备案申报表
| 作者: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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