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
发布时间:2022-11-03 02:26:25 来源:区发改委
办理主体 中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 中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办理对象 在中站区行政区域内申报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的行政相对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04】20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3、《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530号)5、《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焦政文【2003】151号)
办理条件 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合法并具备相关资质;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提交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备案申请表。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原件当即退回企业。
4、危化项目需提供市联审联批资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受理——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审核——出具复核意见——上网处理并告知行政相对人
证照或批准文件
办公地点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受理地点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领证地点 中站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联系电话 0391-2959201
监督电话 0391-2959205

表格下载: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作者:区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