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2012〕131号)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区成功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实现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落实政府职责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为重点,科学规划,分类实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努力促进教育公平,高水平建成教育强区。
二、主要目标
用一年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并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内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基本均衡。2014年接受省“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农村中小学坚持相对集中办学,城区学校按照“小学扩容,初中创优,高中提质”的原则,科学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步伐。全区所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艺体器材、生活卫生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确保各类教学活动正常开展,满足正常教育的需要。所有学校间布局合理,学校内部建设符合学校建设设施标准,各功能区划分科学规范,仪器、图书达标,运动场地满足学生需要。
(二)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为所有中小学配齐教师,同时建立教师补充机制,采取“凡进必考,公开招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的数量总体稳定,新聘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以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学历教师比率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加强校长、教师的交流力度,确保校校有骨干教师、校校有学科带头人,实现校际教师配置基本均衡。
(三)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基本均衡。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创新办学理念,健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快乐德育、人文智育、阳光体育”主题教育教学活动,使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高水平完成国家课程计划。坚持以人为本,以课程与教学管理为核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造优良育人环境,满足师生共同的愿望和价值追求,实现特色化办学。进一步统筹学校管理资源,加大优质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向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力度,优化学校管理,基本上消除薄弱学校。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努力建设好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保证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时入学。继续巩固“普九”成果,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普及率、巩固率、合格率、三类残儿的入学率均超过全省当年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对学校教育的满意率高。
四、推进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从2013年1月开始,到2014年1月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月)。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二是广泛宣传我区开展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创建工作。三是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义务教育跨越式发展大讨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我见活动。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2月至2013年9月)。一是制订和完善中站区学校布局调整、划片招生规划、教师交流培训、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规划,提升中站教育形象方案等;二是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9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建成合格学校。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2013年全区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完成学校干部教师的调配和分流工作。加强区域内教师交流以及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盟校建设。四是整体提高我区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五是加强教师培养与培训,通过资金投入和制定相关政策,激发教师学习活力,挖掘其固有潜力,为提高全区师资整体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对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2012〕131号)中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评估,在自查评估的基础上申请市人民政府初检,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初检意见,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全面整改提高。
第四阶段为迎验评估阶段(2014年1月)。做好创建工作各种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区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活动领导小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创建申验报告;做好迎验各项准备工作;迎接验收;召开总结大会,对创建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考核办法
要建立和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机制,加大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力度。考核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具体实施,分阶段对成员单位承担的任务进行考核。对在创建工作中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考核结果作为评估各办事处、相关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年终表彰教育督导先进单位的重要指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教育副区长任副组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国土局、地税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区域教育发展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整体推进。
(二)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充分发挥区财政主渠道作用,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三个增长”,确保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拨付到位。三是科学合理使用学校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争取信息技术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省、市项目建设资金。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门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发改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编制、人事部门要及时核定教职员编制和岗位职数,检查教师编制配置情况;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其他相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要主动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协调和实施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将工作目标、时限进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予以明确,按照台账进行管理。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学校、服务教育、服务大局的意识,依法保障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的各种检查行为,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
附件:1、中站区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中站区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成员单位职责
3、中站区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责任
分解表
附件1
中站区创建 “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付举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 组 长:刘明胜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石文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张保银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邬月红 区发改委主任
张振电 区财政局局长
杨正栋 区人社局局长
吕秋枝 区教育局局长
韩 斌 区住建局局长
张稚晖 区民政局局长
武全丽 区编办主任
陶有富 区残联理事长
赵安民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原军敏 中站地税局局长
田 静 区规划局局长
刘晓亮 中站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志强 许衡办事处主任
韩建红 府城办事处主任
任 冉 龙翔办事处主任
常向阳 李封办事处主任
靳 源 王封办事处主任
古冰涛 朱村办事处主任
朱海飞 冯封办事处主任
孙利民 龙洞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教育局,吕秋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附件2
中站区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对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推进工作及时进行督导协调。
区发改委: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区财政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保障职能,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三个增长”。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单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薄弱学校建设和改造、农村骨干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资金。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完善中小学发展规划,加快薄弱学校改造,201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统筹管理教师资源,为所有中小学配齐教师。及时补充空出的编制,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需求。加大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的交流力度,努力提高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和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学历教师比率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继续加大中招分配生比例,将中招分配生指标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工作。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着力做好上级验收的实地查看、档案资料、汇报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及时做好编制的调整和新增教师的入编工作。
区住建局:加强对新建校舍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新建、改建校舍和维修项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优先审批、办理学校建设项目,简化相关手续。
区民政局:做好残疾儿童、留守儿童以及低保户子女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
区残联:做好全区残疾学生的统计和资助等相关工作。
区国土局、规划局:配合区教育局抓好教育项目的用地、规划等手续办理。
中站地税局:确保足额征收城镇教育费附加,并及时转入财政专户。
中站公安分局: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建设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学生安全。
各办事处: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落实调整规划,确保调整到位,力求辖区内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并为辖区学校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负责协调提供改扩建校舍用地,优化资源配置,力争2013年使本辖区的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基本均衡。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入学率,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附件3
中站区创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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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目录 (一级) |
档案二级目录 |
指标 |
评估要点 |
分值 |
责任 科室 |
责任 部门 |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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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机会 (A) 入学机会 (A) |
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机制(A1) |
入学机会(14分) 入学机会(14分 |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区政府制定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办法,并认真实施。 2.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 |
5 |
教育股 |
区政办 教育局 |
1、 相关文件; 2、2012年和2013年进城务工子女名单,(学籍号) 3、教育部门下发的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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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机制(A2) |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关爱,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措施,并且落实较好。 |
3 |
教育股 |
教育局 民政局 |
1、相关文件和方案 2、专门成立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全面掌握留守学生的家庭地址、经济状况、联系电话、心理状况、兴趣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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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A3) |
1.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时入学。 2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水平,其它地方三类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
3 |
教育股 |
教育局残 联 |
1、 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分类名单及就学地点,(残联) 2、 各学校残疾儿童名单 3、 相关文件,教育局和残联都需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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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政策(A4) |
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 |
3 |
教育股 |
教育局 |
市局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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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机制(B) 保障机制(B) |
均衡教育发展督导工作(B1) |
保障机制(24分) 保障机制(24分) |
1.各级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办公室) 2.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督导室) 3.政府和相关部门能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室) |
7 |
督导室 办公室 |
区政办 发改委 |
1、 区总体规划。 2、 问责机制。 3、 责任目标,及检查情况(领导签名)。 4、 学校项目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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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B2) |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3.各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区级财政按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足额拨付; 4.义务教育经费除向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分配,管理规范,下拨及时,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生均公用经费中的信息技术费应足额使用; 5.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其中用于义务教育的资金得到落实; 6.各地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
14 |
计财股 |
财政局 |
相关材料要齐全,针对每一项建立档案,每一项数据都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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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B3) |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4%。 |
3 |
计财股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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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 (C) 办学条件 (C) |
学校布局调整工作(C1) |
办学条件 (24分) 办学条件 (24分) |
1. 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布局调整,学校布局科学、合理; 2.加强城镇中小学建设,有规划,有措施,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成效突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无66人以上的超大班。 |
7 |
计财股 教育股 |
教育局 |
1、 布局调整所有材料。 2、 全区学校分班统计表和名册和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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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C2) |
1.认真落实《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突出;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重大教育项目; 2.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以及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运动场地达到《办学条件标准》; 3.寄宿制学校应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和食堂建筑面积,并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规范; 4.校舍建筑质量符合建筑标准、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防火设计规范; 5.无D级危房。 |
9 |
计财股 |
教育局 |
相关材料要齐全,针对每一项建立档案,每一项数据都有依据。 学校建立对应档案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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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 (C) |
教学设备器材配备(C3) |
1.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仪器设备配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二种配备方案; 2.音乐、美术器材配备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Ⅱ类标准,体育器材、卫生器材配备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体卫站) 3.农村学校应按照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标准配备远程教学设备,初中配备计算机教室,学生上课达到2人1机;(电教馆) 4.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分别不低于15册、25册;(电教馆) 5.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含特教班)设施、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达到有关标准。 |
8 |
体卫站 电教馆 |
教育局 |
相关材料要齐全,针对每一项建立档案,每一项数据都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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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D) |
教师待遇(D1) |
教师队伍(20分) |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2.公办中小学教师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落实; 3.农村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政策落实。 |
5 |
人事股 计财股 |
财政局人社局 |
相关材料要齐全,针对每一项建立档案,每一项数据都有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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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配备(D2) |
1.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2.建立教师及时补充机制,足额使用核定教职工编制,及时补充自然减员,无空编不补现象; 3.教师配备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倾斜。 |
5 |
人事股 |
人社局 |
相关材料要齐全,针对每一项建立档案,每一项数据都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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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交流(D3) |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交流比例适当,效果好。 |
5 |
人事股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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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D4) |
1.教师培训经费落实; 2.制定有校长、教师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目的组织各项培训活动; 3.所有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达到合格学历要求;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比率分别不低于达60%、40%;校长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过培训持有任职资格证书。 |
5 |
师训股 人事股 |
教育局 |
相关材料要齐全,针对每一项建立档案,每一项数据都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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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与管理 (E) 质量 与管理 (E) |
课程开设(E1) |
质量 与管理 (18分) 质量 与管理 (18分 |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省定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国家课程、省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足课时。 |
4 |
教育股 |
教育局 |
学校订书目录,学校课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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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巩固工作(E2) |
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不低于95%和92%。 |
4 |
教育股 |
教育局 |
近三年全区及学校巩固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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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建设工作(E3) |
1.全面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2.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85%以上。 |
4 |
体卫站 |
教育局 |
相关文件材料,及近几年开展的活动材料,近三年体育达标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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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行为工作(E4) |
按《河南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不单纯依据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校进行排名和奖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
6 |
教育股 监察室 |
教育局 |
相关文件,近三年相关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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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F) |
学校8项指标材料(F1\F2 F3\F4\ F5\F6 F7\F8) |
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
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F1)、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F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F3)、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F4)、生均图书册数(F5)、师生比(F6)、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F7)、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F8)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 评估区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 |
5 (附加) |
计财股 体卫站 电教馆 人事股 师训股 |
教育局 |
进行测算。 |
注:1、以上内容涉及相关文件由区教育局办公室配合建立;2、需要体现相关数据的表格,由各相关科室以A4纸标准自建; 3、所有材料都需以A4纸标准建立; 4、材料一般年限为近三年(2011、2012、2013);5、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需有专项汇报材料。
| 作者: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