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站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中区“放管服”组办〔2023〕3号)文件要求,梳理了《中站区第二批“免证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中站区第二批“免证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