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农业农村局中站区财政局关于全力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17 16:29:03 来源:中站区农业农村局中站区财政局

区直有关单位、各涉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街道应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实施,有效保护耕地。

二、补贴标准及对象

(一)补贴对象: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依据: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已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地块;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地块;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地块等,一律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依据上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计算后确定。

二、规范发放流程

(一)补贴面积申报(2026年4月13日-4月30日)

实行“一户一申报”,由村(组)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签订真实性承诺书,并将申报信息在村级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补贴面积核实(2026年5月1日-5月31日)

落实“村级初审公示、乡镇复核确认、区级抽查比对”三级审核机制,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街道核定:各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及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在村级公示栏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区级抽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街道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情况及村集体耕地进行抽查核实,最终确认全区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

(三)补贴资金发放(2026年6月1日-6月30日)

补贴基础数据确认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区域补贴面积和国家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核定全区统一补贴标准,由区农业农村局将街道核实后的补贴基础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并向代发金融机构拨付补贴资金。

(四)补贴发放数据公示(2026年7月1日-7月15日)

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由办事处组织村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街道分管领导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杜绝照搬照抄上年资料、不按实际情况简单填写各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上报,做好农户承诺书签订。

(二)规范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村级“三公示”制度(申报公示、审核公示、发放公示),每阶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做好补贴申报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保管。区级部门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发放清册信息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街道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安排,按时完成本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建立补贴发放问题台账,对群众举报或核查发现的面积不实、虚报冒领等问题,限时整改。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行抽查,对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政策宣传。利用政务新媒体、入户宣传单等渠道,重点解读补贴对象、负面清单、监督方式等内容,提升群众补贴知晓率。各街道设立补贴政策咨询窗口,进一步扩宽群众政策知晓渠道。

监督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391-5351329

市财政局:0391-8866890

区农业农村局:0391-2946554

区财政局:0391-2958163

 

附件: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账户)基础清册信息.xls

            2.承诺书.doc

 

                         中站区农业农村局            中站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5日


作者:中站区农业农村局中站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