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15 17:51:24
来源:区司法局
一、清理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依据合法、合理、有效的重要手段。2026年6月,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清理过程
区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汇总《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发送至各起草、实施单位,经两次征求意见后,结合清理意见和清理重点对每份文件进行讨论研究,废止因政策调整、阶段性工作已结束的文件,最终形成拟保留、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切实做到应修尽修、应废尽废,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清理结果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保留45件,废止3件。
解读机关:中站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391-2959251
相关链接: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焦中政规〔2026〕1号)
| 作者: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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