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位于丰收路府城办事处北朱村,属财政全供的行政单位。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重;教育事业计划统计,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等;检查督促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设有小学1--6年级教学班12个,在校学生425人。教职工编制人数35人,实有教职工31人。
二、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朱村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360.06万元,支出预算360.06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1.75万元,减少6.4%,主要为2019年开始,人员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360.06万元,支出预算360.06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1.75万元,减少6.4%,主要为2019年开始,人员支出减少。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60.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7.44万元,占93.7%;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22.62万元,占6.3%;较2017年预算减少21.75万元,减少6.4%,主要为2019年开始,人员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360.06万元,支出预算360.06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21.75万元,减少6.4%,主要为人员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6万元。主要为教育支出291.43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4,占10%;卫生健康支出11.7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0.14万元,占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7.4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58.74万元;社保缴费78.7万元等;公用经费2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生均经费)22.6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01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135万元,下降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01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办公费支出情况
2019年办公费经费支出预算22.6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467.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77.32万元,车辆0,办公设备190.48万元。其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