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四中学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焦作市第十四中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第十四中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第十四中学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第十四中学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学校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市、区有关工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管理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焦作市第十四中学机构设置情况
十四中学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
二、焦作市第十四中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第十四中学: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
第二部分
焦作市第十四中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93.58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493.58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了63.57万元,下降11.41%,主要减少了人员支出和社保缴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93.58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了63.57万元,下降11.41%,主要减少了人员支出和社保缴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493.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1.96万元,占93.59%;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28.39万元,占5.75%,项目支出3.23万元,占0.66%。较2018年预算减少了63.57万元,占11.41%,主要减少了人员支出和社保缴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93.58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493.58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了63.57万元,减少11.41%,主要减少了人员支出和社保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93.58万元。主要教育支出404.42万元,占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4万元,占9.7%;卫生健康支出15.26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26.16万元,占5.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359.72万元,社保缴费102.24万元等;公用经费28.39万元,主要支出办公费(生均经费)28.3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部门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02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225万元,下降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02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225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8.39万元,主要保障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7.64万元,主要为学生增加,因此生均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8.626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办公设备18.6261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