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3/15 17:19:15 来源:区财政局

 

 

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部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播映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播出、电视节目转播、电视产业经营、电视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电化教育中心机构:主任1人,副主任3人,工会主席1人。

二、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60.41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260.41万元,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260.41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1.14万元,增加4%,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60.41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260.41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1.14万元,增加4%,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260.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0.41万元,占100%。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260.41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1.14万元,增加4%,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60.41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260.41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260.41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1.14万元,增加4%,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0.41万元。主要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41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9.0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5.55万元,占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4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07.41万元,社保缴费53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26万元,下降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1.94万元,与与2018年相比减少1.26万元,下降39%,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电化教育中心固定资产总额885.7万元,其中,无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885.7万元。其中: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宣传事务支出: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附件:中站区电化教育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作者: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