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红十字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焦作市中站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红十字会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红十字会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本辖区的红十字会工作,各学校和各办事处也设立了红十字会工作站。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4)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包括民间交往、台湾事务、突发事件的救护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站区红十字会成立于2003年,2003年至2015年与卫生局合署办公,2016年3月正式独立办公,区红十字会的组成人员:会长由主管副区长仝占军兼任,常务副会长党培丽担任。正科级建制,编制8人,现有人员7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人数3名,科员人数4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来源于财政全供拨款。
二、焦作市中站区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红十字会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85.64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85.64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1.45万元,增加16%,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85.64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11.45万元,增加16%,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85.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4.69万元,占87%;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6.95万元,占8%;项目支出4万元,占5%。较2018年预算增加11.45万元,增加16%,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85.64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85.64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11.45万元,增加16%,主要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64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万元,占92%;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51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6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57.04万元,社保缴费17.65万元等;公用经费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2万元,水费0.28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取暖费0.21万元,差旅费0.70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4.44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9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采购计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9万元,全部是办公设备。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红十字事业支出:反映政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会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