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计划服务工作并上报纳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计划;
2.负责辖区范围内,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收回、收购、置换等储备服务工作;
3.负责落实开展拟储备土地的选址、报批等前期工作;
4.负责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等土地供应基础工作;
5.负责筹措和管理土地储备所需的资金;
6.负责土地出让后净收益分成等资金的核算、催款及监管等工作;
7.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做好收集和发布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等服务信息;
8.做好土地收购储备的综合统计工作,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等服务;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属事业全供性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编制5人,2018年底实有人数1人。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股级),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收购储备服务科。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二、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说 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9.63万元,支出预算19.63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9.63万元,增加96.3%,主要为2018年度单位新增工作人员一名,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9.63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9.63万元,增加96.3%,主要为2018年度单位新增工作人员一名,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9.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8万元,占45%;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0.85万元,占4%;项目支出10万元,占51%。较2018年预算增加9.63万元,增加96.3%,主要为2018年度单位新增工作人员一名,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9.63万元,支出预算19.63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9.63万元,增加96.3%,主要为2018年度单位新增工作人员一名,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63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6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0.31万元,占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83万元,占90%;住房保障支出0.53万元,占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6.71万元,社保缴费2.07万元等;公用经费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8万元,邮电费0.12万元,水费0.12万元,取暖费0.09万元,差旅费0.3万元,培训费0.0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中站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8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比2018年上升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5.438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办公设备5.4387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反映用地报批、项目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