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七净”、“四无”、“一禁止”规定,负责全区主干道跃进路、怡光路、解放西路中站段、璞玉路、紫荆路、新园路、瑞丰路、光华路及西部工业聚集区道路的机扫、清扫、保洁、洒水。
2、负责全区主干道公厕、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维护。
3、负责全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清运。
4、负责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的征缴。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部设置办公室、财务科、渣土办、市容管理科、中转站公厕管理科、清扫队、机扫队、垃圾清运队。
二、焦作市中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365.26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365.26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7.55万元,增加2%,主要为增加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车辆运行费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365.26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27.55万元,增加2%,主要为增加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车辆运行费用。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365.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1.68万元,占24%;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10.87万元,占1%;项目支出1032.71万元,占75%。较2018年预算增加27.55万元,增加2%,主要为增加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车辆运行费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365.26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365.26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27.55万元,增加2%,主要为增加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车辆运行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65.26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11.06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1300.63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18.96万元,占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57.05万元,社保缴费64.63万元等;公用经费1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万元, 邮电费1.6万元,水电费1.12万元,取暖费0.84万元,差旅费2.8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8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665万元,下降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1.665万元,减少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8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0.77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以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57.8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04.64万元,车辆926.41万元。共有车辆4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生产用车16辆,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车辆24辆,其他车辆4辆。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环境污染:当排入环境中的废弃物数量或浓度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和恶化,影响到人体健康,称为环境污染。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