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和主要职责
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充分发挥综合性管理机构的作用,切实履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职能,强化机构编制管理。通过科学配置职能、合理设置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2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3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方案。
4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5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党政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以及区政府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9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10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11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0年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为区委工作部门,行政编制7名,内设2个机构: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实有人员6人。区编委办下设1个事业单位:中站区企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员3人。经费供给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焦作市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站区企业服务中心。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05.49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05.49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4.78万元,增加16%,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05.49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14.78万元,增加16%,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05.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3.29万元,占88%;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7.11万元,占6%;项目支出5.09万元,占5%。较2018年预算增加14.78万元,增加16%,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05.49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05.49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14.78万元,增加16%,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5.49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79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78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73.59万元,社保缴费19.7万元等;公用经费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4万元, 邮电费0.6万元,水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0.9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4.62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0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09万元,下降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0.09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1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1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8.367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办公设备8.367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机构:编制管理中的机构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实现某种职能所建立的,由人财物和信息若干因素有序地联结起来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实体单位。
作者: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