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3/15 17:36:31 来源:区财政局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是中站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城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问,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及办公室主任的任免;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最、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综合性办事机构1个:中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另设五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其规格均为正科级。

1、中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收集资料、综合情况、上传下达、协调机关工作。

(2)围绕常委会重大议题开展调查研究。

(3)起草常委会综合性文件,草拟常委会各种工作方案。

(4)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人大主任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

(5)区人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站区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工作委员会5个: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

主要职责:

法制工作委员会

(1)宣传、贯彻有关政法方面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督促抓好普法教育。

(2)调查了解“一府两院”的决定、命令、规定、规章等是否违犯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对人大常委会需要讨论决定的有关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向人大常委会提供情况和资料,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4)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或上级人大交办的重大申诉案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积极进行调查并提办理意见。

(5)参与区人大常要会组织的有关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

(6)调查了解上述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并对违宪、违法事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报告。

(7)积极催办属于本委职责范围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及信访件,并审查其办理结果。

(8)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

(9)联系部门:中站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察局等部门。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宣传、贯彻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

(2)调查了解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对违法违规事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审查“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命令、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违规,发现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4)负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决算草案以及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报告的初审事宜。

(5)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调查、视察和检查活动。

(6)积极催办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信访件,并审查其办理结果。

(7)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

(8)联系部门:计委、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银行、审计局、煤管局、地矿局、办事处等部门。

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1)宣传、贯彻有关选举、信访、联系代表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2)调查了解《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信访条例》、《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的贯彻执行情况。

(3)草拟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事项。

(5)加强同本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6)认真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结果。

(7)指导乡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

(8)对人大常委会需要讨论决定的有关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交报告。

(9)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

(10)积极催办属于本委职责范围内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审查其办理结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

(12)联系部门:信访办、人劳局、民政局、乡人大主席团。
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1)宣传、贯彻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2)调査了解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审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和农村工作方面的决定、命令、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违规,发现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4)对人大常委会需要讨论决定的有关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

(5)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活动。

(6)积极催办属于本委职责范围内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审查其办理结果

(7)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

(8)联系部门:环保局、建委、交通局、农委、乡镇企业局、土地局、乡村建设。

科教文卫委员会

(1)宣传贯彻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

(2)调查了解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执行情况,并对违法、违规事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报告。

(3)对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做好参谋服务工作。

(4)审查区政府有关教科文卫方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调查、视察和检查活动。

(6)积极催办本委职责范围内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信访件,并审查其办理结果。

(7)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

(8)联系部门:科委、教委、计生委、文体局、卫生局等部门。

二、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03.83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203.83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5万元,减少0.73%,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03.83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0.73%,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203.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34万元,占60%;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21.49万元,占10%;项目支出61万元,占30%。较2018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0.73%,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03.83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203.83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0.73%,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3.83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78万元,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3.7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6.47万元,占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3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94.7万元,社保缴费26.64万元等;公用经费2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万元, 邮电费3.92万元,水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2.3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其他交通费7.8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2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14万元,下降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4.14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4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8.02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9.10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办公设备29.106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人大事务支出: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附件:中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作者: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