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3/15 16:42:19 来源:财政局

 

 

 

 

 

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11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4月成立,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实有人员4人,一正三副。内设科(股)室4个: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行政事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直属事业单位1个: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5名,实有事业编制35人,派出机构8个(基层监管所),副科级建制。全局实有人员共计39人,经费全部由区级财政全额拨付。

二、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26.06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426.06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94万元,增加4%,主要由于人员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26.06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17.94万元,增加4%,主要由于人员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426.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1.78万元,占87%;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16.85万元,占4%;项目支出37.43万元,占9%。较2018年预算增加17.94万元,增加4%,主要由于人员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26.06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426.06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17.94万元,增加4%,主要由于人员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6.06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69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3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2.70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7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94.41万元,社保缴77.37万元等;公用经费1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4万元,邮电费1.80万元,水电费1.56万元,取暖费1.17万元,差旅费3.9万元,培训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3.12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7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675万元,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0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0.675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8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0.68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以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84.078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36.5352万元,办公设备47.5431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1辆,执法执勤新能源电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附件: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作者: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