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3/15 16:44:13 来源:财政局

 

 

 

 

 

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及区委、区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和审批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社会性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市内各县区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

5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6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网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本局文秘、保密、人事、档案、劳资、财务、信访、计生、纪检、监察、党务、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和工、青、妇等机关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统计政务信息;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出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公布和出版进行管理、审核;整理编辑全区及各街道办事处的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编写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协调本局统计分析工作和组织指导全区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综合统计资料;负责审核、整理、汇总、上报和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开展统计分析;负责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社会的能耗、单位GDP能耗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和本局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各类数据库建设;负责局电子邮件系统运作管理和有关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软件开发、政府网统计网页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本系统计算机应用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核算统计工作开展。

2农业统计股。负责组织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农村基层统计工作,开展对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承担农业普查具体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3工交能源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专业的统计调查、专项调查工作,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和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能源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对有关专业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开展统计分析;负责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专业统计工作的开展。

4投资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投资等专业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和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开展统计分析;负责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5第三产业统计股。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主要行业的统计调查,包括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人口、城镇住户、科技等专业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全面、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服务业的行业统计资料,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

6行政事项服务股。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制定窗口工作制度;负责事项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担对下列事项的服务:1.提供全区居民平均收支证明;2.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核;3.其他按权限规定办理的事项。

二、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90.84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290.84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87.67万元,增加43%,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90.84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87.67万元,增加43%,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290.84万元,其中人员支231.37万元,占79%;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16.14万元,占6%;项目支出43.33万元,占15%。较2018年预算增加87.67万元,增加43%,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90.84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290.84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加87.67万元,增加43%,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中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0.84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32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1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7.9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3.65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3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178.03万元,社保缴费53.34万元等;公用经费1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6万元,邮电费3.64万元,水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1.6万元,培训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8.58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28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565万元,下降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2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2.565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1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6.95万元,增长7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9.5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办公设备19.56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统计信息事务:反映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中站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作者: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