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3/15 16:45:50 来源:财政局

 

 

 

 

 

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0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说明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参与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医疗服务。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4组织实施全区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协助市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5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监督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贯彻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规定;监督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制定实施全区中医、中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9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机制。扶助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承担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属群团组织,共有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17人,经费全供单位。

二、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991.5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991.5万元,较2018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60.52万元,减少7.46%,主要为减少了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991.5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160.52万元,减少7.46%,主要为减少了项目经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99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2.08万元,占17.2%;公用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21.15万元,占1%;项目支出1628.27万元,占81.8%。较2018年预算减少160.52万元,减少7.46%,主要为减少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991.5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1991.5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较2018年预算减少160.52万元,减少7.46%,主要为减少了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91.5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1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1911.12万元,占96%;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20.87万元,占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60.48万元,社保缴费81.6万元等;公用经费2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万元,邮电费1.36万元,水电费1.12万元,取暖费0.84万元,差旅费2.8万元,培训费1.62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其他交通费11.33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1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44万元,下降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与2018年相比减少1.44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1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1.9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以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暂时无预算绩效,下年会逐步安排实施。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83.6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87.23万元,车辆37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一般计划生育车辆1辆,一般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附件:中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作者: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