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中政办〔2024〕2号)
发布时间:2024-5-9 10:52:16 来源: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限

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各单位原则上要在8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按要求行文答复代表和委员,需延期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长1个月办结;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均须在3个月内办复完毕;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要求时限内办结。

二、办理程序

(一)接办。“两会”期间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统一由区政府办公室通过提案建议交办会以书面形式交办至各单位;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经区人大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审查后,转由区政府办公室单独交办。提案建议交办后,各单位后要认真核对,对不属于或超出本单位职责范围需变更主办单位或增加主办、协办单位的,填写《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见附件1),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经研究核实后作出相应调整。调整期限过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办理。坚持“三先三后”办理原则。“先面商,后办理”,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建议提案的初衷和意图,见面工作由主办单位牵头、经办人员参与,可以邀请协办单位参加。“先调研,后答复”,通过开展实地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初步答复意见,尤其是对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各协办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深入研究,协同落实,书面报送具体可行措施和工作落实情况。“先征询意见,后正式行文”,初步办理意见形成后,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并根据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后再正式行文。

(三)答复。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需各承办单位分别办理答复或联合复函答复。明确主办及协办单位的,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对接,及时将办理意见书面报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由承办单位负责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代区政府起草答复函,经区政府领导审定后,以区政府文件答复代表委员。各承办单位领导要主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面,确保见面率达到100%。

(四)报送。在征求代表或委员反馈意见后,承办单位要于7月31日前,将承办的建议提案答复文件(附件2和附件3)、统计表(附件4和附件5)、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卡(附件6)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分别报区政府办和区人大选工委或区政协提案委各一份,同时向区政府办书面报告办理工作完成情况。

三、办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布置,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办理,专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业务科室要抓紧抓细抓实,突出质量导向,切实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办公室要充分统筹协调,定期跟踪调度,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办理进度,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提升办理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要提高答复意见针对性,注重反馈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和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落实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争取理解。在建议、提案办结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答复中承诺的事项逐项全面落实到位。

(三)严格答复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答复(具体格式见附件2、附件3),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出办理结果(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同时要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填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见附件5)。区政府办公室将对答复文件严格审查把关,凡答复内容与代表委员评价不一致的,或代表委员对答复表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将责其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四)认真总结宣传。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一些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创新性举措,通过制度机制加以固化,优化流程规则,进一步提升办理水平。承办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的,要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答复意见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无故延误办理期限或办理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并根据办结日期和办理质量,划出格次,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附件:1.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

2.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3.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5.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6.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作者: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